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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7章罗纳德·笛福
「我马上就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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」
他挂断电话,站起身来。
「我先走了,有案子。」
陈元点点头,摆摆手。
「哦。」
金德曼这家伙是个大忙人。
这几天经常见他聊着聊着就跑路,陈元早就见怪不怪了。
一天零几个小时之后。
金德曼又来了。
这一次,他的脸色不太对。
很疲惫。
眼眶下面有明显的青黑,像是熬了一整夜。
表情很难看,眉头紧锁,像是遇到了什么天大的难题。
此时正是晚餐时间。
陈元和伊勒神父在教堂后面的小餐厅里吃饭。
说是餐厅,其实就是一间不大的屋子,摆着一张方桌,几把椅子。
墙上挂着一幅耶稣像,角落里放着一盆快枯死的绿植。
伊勒神父的晚餐很简单。
一碗土豆泥。
白白的,软软的,上面浇了一勺肉汁,旁边配了几根煮过的胡萝卜。
老人的晚餐,清淡,好消化。
陈元的晚餐就不一样了。
麻婆豆腐,红油汪汪的,上面撒着花椒粉和葱花,香气扑鼻。
红烧肉,五花三层,炖得酥烂,酱色油亮,肥而不腻。
烤乳猪,一整只,外皮烤得金黄酥脆,切开的地方露出嫩白的肉。
大肘子,比他的脸还大,炖得软烂,用筷子一戳就能戳进去。
清蒸鱼,一条鲈鱼,蒸得恰到好处,鱼身上铺着葱姜丝,淋着蒸鱼豉油。
还有一碗白米饭,一碟小菜,一碗汤。
琳琅满目,摆了满满一桌。
相对比之下,伊勒神父那碗土豆泥,就显得格外寒酸。
不,不能说是寒酸。
只能说,那是「吃的东西」。
而陈元这一桌,是「美食」。
伊勒神父一边吃着自己的土豆泥,一边往陈元那边瞄。
一口土豆泥。
瞄一眼红烧肉。
又一口土豆泥。
瞄一眼烤乳猪。
再一口土豆泥。
瞄一眼大肘子。
那眼神,活像一只看着别人吃肉的老猫。
可惜的是,他的年龄摆在这儿。
七老八十了,高血压丶高血脂丶高血糖,一样都不少。
这些大鱼大肉,他都不能吃。
医生说了,清淡饮食,少油少盐。
伊勒神父每次想到这里,就心痛得无法呼吸。
为什么?
为什么陈元比他还要老,按照陈元自己的说法,他已经128岁了,却这么能吃?
而且吃了还不胖?
吃了还没事?
吃了还能活蹦乱跳?
伊勒神父想不通。
金德曼推门进来的时候,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画面。
他的眉头瞬间舒展开来。
脸上的疲惫和严肃,变成了一种复杂的表情。
惊讶。
困惑。
还有一丝...馋。
他看看陈元面前那满满一桌,又看看伊勒神父面前那孤零零一碗。
他咽了口唾沫。
「陈。」
他开口,声音有点干。
「你们两个食物的差距...是不是有些太大了?」
陈元斜睨他一眼。
那目光里带着一丝嫌弃。
「有事说事,没见我们在吃晚餐吗?」
金德曼:
」
」
他看了一眼那桌子菜。
每一道菜都在冒着热气,散发着诱人的香味。
他虽然没吃过这些东方的食物,但从味道不难得出一个答案。
这些东西他应该也吃得惯。
金德曼又咽了口唾沫。
「这么多...你一个人吃得下?」
「开什么玩笑?」
陈元冷笑一声,夹起一块红烧肉放进嘴里。
肥肉入口即化,瘦肉软烂入味。
他嚼了两下,咽下去。
「我吃不下又怎样?」
金德曼一脸严肃。
「我觉得食物是不能浪费的。」
他的语气义正言辞,像是一个在捍卫粮食尊严的战士。
陈元不慌不忙地伸出手,捧起那只烤乳猪。
金德曼的眼睛随着那只烤乳猪移动。
「吃完这些,我才五分饱。」
不可能。
绝对不可能。
金德曼认为陈元就是不想请他吃晚餐。
一定是这样。
这家伙太小气了。
他自顾自地搬来一张椅子,在餐桌边坐下。
坐下的位置,正好正对着那只烤乳猪。
「陈。」
他的语气变得严肃起来。
「我遇到难题了。」
说着,他又咽了口唾沫。
「我需要你的帮助。」
那目光,直勾勾地盯着陈元。
准确地说,盯着陈元手里那只烤乳猪。
他就不信了。
陈元这家伙,会忍心看着他在这挨饿受冻?
换做是他,他都不好意思!
陈元不咸不淡地回了一句。
「说吧。」
然后他低下头,咬了一口烤乳猪。
外皮酥脆,发出「咔滋」一声。
金德曼:」
「」
他深吸一口气,开始讲述。
事情要从昨天说起。
那通局长助理打来的电话。
「金德曼,辖区里发生了一起命案。」
「什么案子?」
「灭门案。」
金德曼当时还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。
灭门案他见过。
虽然不多,但也不是没处理过。
直到他到了现场。
那是一个普通的住宅区。
一栋两层的小楼,白色的外墙,绿色的草坪,门口停着一辆旧车。
看起来很普通。
但走进去之后,金德曼这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个画面。
二楼。
四间卧室。
六个人。
俯卧在各自的床上。
头枕着手臂。
姿势很安详,像是睡着了。
但他们都死了。
中弹身亡。
经过辨认,这六个人的身份是。
罗纳德·笛福的父母。
罗纳德·笛福的两个弟弟:9岁的约翰,12岁的马克。
罗纳德·笛福的两个妹妹:13岁的艾丽森,18岁的道恩。
一家六口。
全死了。
唯一的幸存者,是24岁的罗纳德·笛福。
他是在案发后冲进酒吧,大喊有人开枪杀死了他的父母,然后带着一群酒客回到家中,才发现的尸体。
金德曼负责审问他。
一开始,罗纳德·笛福很配合。
他说,最近他的父亲惹上了黑手党。
那些家伙心狠手辣,什么事都干得出来。
一定是他们干的。
他们趁夜潜入家中,开枪杀了所有人,然后逃之夭夭。
金德曼听着他的供述,眉头越皱越紧。
案发现场他看过。
六个人,都是头部中弹。
都是俯卧在床上的姿势。
都是被子盖得好好的。
这不像是黑手党的做法。
黑手党杀人,要么是乱枪扫射,要么是一枪爆头然后转身就走,不会费心去摆弄尸体。
而且,门锁没有被撬的痕迹。
窗户都关得好好的。
没有任何外人入侵的迹象。